結婚擇日有哪些原則呢?
有句老話:結婚不擇日,婚後長霉痣。而且結婚成家都為了圖個吉利,會挑選一個各方面都有利於新人的好日子來完成婚禮。那結婚擇日有哪些原則呢?
以女方為主,兼顧男方
結婚擇日的一條原則是,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為主,並參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,來挑選大利日,並盡量選擇雙方的吉神日,如天乙貴人、天月德貴人日。若是把此原則顛倒或置之不顧,將會導致婚後的婚姻出現問題,甚至離婚,所以新人們萬萬不可忽視。
避開傳統禁忌月份和日子
一是避開農曆的三月、七月、九月,因為此三個月份分別恰逢“清明”、“孟蘭、“重陽”,不宜辦喜事。
二是避開每月的初三、初七、十三、十八、廿二及廿七,這些日子是所謂的三娘煞和楊公忌等傳統禁忌的日子。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,使她不能出嫁,基於報復心理,三娘就與月老作對,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。
三是避開雙方父母生日。有部分人往往會選擇父親或母親生日那天舉行酒席,美其名曰:雙喜臨門。其實在傳統命理學中,父母生辰不應與結婚吉日相同,即父母生日的那天不宜嫁娶。
登記與婚禮日期要分開
如果你決定將登記與結婚儀式的日期分開,最好這兩天都是擇日行事。如要取捨的話,便應以進行迎親及擺酒的傳統禮儀當日為準,選在吉日舉行,因為中國傳統始終視這天為真正婚嫁日。
要綜合考慮和平衡各方便利
婚禮是男女雙方兩個家庭的大好事,可涉及參加婚禮的眾多親朋好友,因此選擇婚禮日子要通盤考慮並平衡各方的便利。
一般來說,父母們通常都會希望選擇在週末(特別是週六)或長假為兒女舉辦婚禮,方便遠方親戚前來。其實這並不是最好的選擇,不利的地方主要是:長假交通、住宿成本昂貴,交通的擁擠也在一定程度上給新人及來賓造成不便。
從古到今,結婚都是大事,結婚擇日更是馬虎不得。結婚選擇吉日,一定要避開那些不利的日子。如您有需要,